市民大队是被取缔了,但是刁玉林又被调到了别的部门任职,有权有门路;而文家,n年前是地主,现在则只是穷老百姓,无钱无势,只有一口气。
这场官司打呀打,打了十几年,刁玉林却先顶不住了,原因其实很简单,因为他只是为了占便宜,为了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一直得不到,就没必要再坚持;文家则恰恰相反,他们是阻止别人从他们手里抢东西,就算这场官司打上一辈子,他们也能坚持!而且从法律上讲,那块地也确实有一些重归文家的理由。
这个时候,刁家基本上放弃了这场官司,文家已是胜利在望。
而后,地板车上的周主任周鲲鹏出现,这位当年市民大队的二把手接过了刁玉林已经不想再拿的接力棒,在法第一次站在了文家的对立面,并说那块地是他们周家的。他从当年就眼馋刁玉林抢去了那个强夺文家地产的机会,十几年后刁玉林放手,他便自然而然地接了过来。而且,当年与文家签和同时,他也是签了名的,谁让他也是市民大队的领导之一呢。与刁玉林不同的是,在刁玉林打官司的这十几年前,周鲲鹏职位上升了好几级,而且和本镇的黑社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。
这个时候,文铭就有了自己的判断,他依然不认为那块地一定是文家的,但是,一定不属于刁家和周家!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,那块地的主人只能有一个,如果一开始就是刁家的,不可能因为刁玉林打不动官司了就自动变成了周家的;如果是一开始就是周家的,那么周家绝不会把之前的十几年白白让给刁玉林,万一刁家打赢了官司呢,他们周家的地不是真的成了刁家的?
只是通过逻辑推理,答案在这时也快要出来了,这块地既不是刁家的也不是周家的:它要么是无主之物,要么是文家的。
相比于刁家和周家,文家的优势在于,文家有很多的人证,主要是那些老街坊邻居能够证明当初那块地是他们文家的,而刁、周两家没有任何的人证;另外,文家手里除了有那块地的旧式地契为物证外,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物证。
那个物证实在是牛b到了极点,一旦拿出来,刁、周二家必败无疑,简直就像是被人当众煽了耳光。
那个物证便是那块地上的一株50年高龄的老槐树,树是文家的,乃是文铭的爷爷的父亲亲手栽的。市民大队这个莫明其妙的部门的整个生命周期不过20多年,而这株槐树50年前就在那里了,也就是说,文家的先辈往这块地上种树的时候,市民大队的所有人都还tm不知道在哪凉块呢,他们从来没有踏足过这片土地,而现在,50年过去,老槐仍在,地也还是那块地,怎么就tm成了他们的了?!
可惜的是,文家直到与周鲲鹏打官司的时候才想到了用那棵老槐当物证,而那个时候周鲲鹏已经与本镇的黑社会联系密切。